各课题申报单位:
经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评审、学术委员会评定并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,你单位下列同志申报的课题已被列为“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、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——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”(见附表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接此通知后,请及时告知各课题负责人,及时组织开题,督促课题研究。
二、请课题负责人在中心网站下载《科研项目责任书(2021年修订版)》,认真阅读、填写并签字盖章,于2021年6月18日之前邮寄回本中心。
三、请告知课题负责人,立项项目请参照“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及选题指南”中的“结题要求”进行课题研究,在规定完成时间内结题。
四、课题资助经费将于课题结题后一次性划拨。
特此通知。